林濁水/評論
耗時經年,遍地烽火後,政府提出年金10項改革計劃,儘管以高階公教人員為主的反改革人士,益加歇斯底里地反對,但是對照起OECD各國的標準,政府的改革計劃仍然是一個不及格的方案。
一、在公教年金方面,仍然是一個優厚超希臘水準的方案。
依方案,公務員月退金依兩個公式改革:
1.優惠存款分2年、4年、6年分別降為9%、6%、3%;
2.高於本俸2倍的60%額度的退休金,每一年降1%,到6%為止。
現在就用這兩個公式來算一下一位35年年資在2011年退休的簡任12等年功4級官員的退休金。
首先,他是屬於月退優厚得最離譜的所謂年資涵蓋新舊制的。在職的時候,不兼主管他可以領到93,705元。如果完全依1992年萬年立委臨別時通過的法律,那麼他月退可以領到依本俸2倍算來的每月103,596元加上18%利息的23,266元竟然有126,866元,替代率136.3%—這當然是連過去制度最腐敗的希臘公務員都想像不到的優厚。
其次,依公式他明年後每個月領的是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