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婚立專法或修民法? 府院仍在觀望評估

2017-05-25 3010

大法官24做出釋字第748號解釋,指現行法令未保障同性婚姻、違憲,至於釋憲後究竟採取修法或制定專法,總統府發言人林鶴明25日表示,執政團隊不論是在立法或行政機關,接下來會努力的讓整個修法過程更完善,確保相關的權益能被保障。

記者盧素梅/台北報導【三立新聞網】

大法官24做出釋字第748號解釋,指現行法令未保障同性婚姻、違憲,至於釋憲後究竟採取修法或制定專法,總統府發言人林鶴明25日表示,執政團隊不論是在立法或行政機關,接下來會努力的讓整個修法過程更完善,確保相關的權益能被保障。

林鶴明指出,昨日大法官釋憲結果已經說明很清楚,「至以何種形式(例如修正婚姻章、於民法親屬編另立專章、制定特別法或其他形式),使相同性別二人⋯⋯達成婚姻自由之平等保護,屬立法形成之範圍。」

林鶴明指出,接下來行政院會依照釋憲文的意旨,對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法制工作及相關的法律配套,綜合各界意見後,儘速提出可行的方案送交國會審議。

至於同婚合法化的修法事宜,目前由行政院秘書長陳美伶統籌。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今天表示,陳美伶將整合相關部會,探討相關法律的修正或制定,至於是立專法或單純修民法,還是兩種都有,要再開會討論、提出行政院版本,原則是「衝擊最小、共識最大」。

據了解,府院態度還在觀望、評估,希望行政、立法兩方先多做溝通,希望未來降低社會衝擊。

政院:會以最快速度處理並提出版本

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25日表示,行政院秘書長陳美伶將找法務部、財政部等機關立即盤整,儘速提出政院版本的法案。

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臨時會來不及處理同婚法律議題,據了解,行政院祕書長陳美伶會很快召集跨部會議、不會延宕,最快將在立法院下會期提出婚姻平權法案。

有關大法官釋憲後的修法工作,徐國勇今天在行政院會後記者會上表示,同性婚姻法制工作牽涉的部會除了內政部、法務部,還有財政部,牽涉許多法律層面,包括夫妻財產制、離婚、贈與稅、人工生殖法等,還有近來討論通姦除罪化問題,行政院會盡快召集會議盤點。

徐國勇表示,同婚釋憲後,有夫妻之間財產制問題要處理,其中夫妻財產制部分牽涉離婚,另民法另一章節提到父母子女,衍伸出來有優生保健法、人工生殖法等;再衍伸下來牽涉到贈與稅、遺產稅,夫妻遺產稅還涉及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問題,這些相關法令都會牽扯在一起。

另外,通姦除罪化問題也會有所涉及,司改會擬除罪化,徐國勇說勇,目前全亞洲只有台灣和南韓尚未除罪化,連大陸都已除罪化,世界各國很多已除罪化,因此未來此議題也會有所討論。

徐國勇表示,如何修法或要制定專法,行政院沒有既定立場,尊重各界的意見。

至於提出行政院版本的時程,徐國勇表示,必須視跨部會會議盤展進度而定,大法官解釋指出2年內完成,行政院會以最快速度處理,在期限內提出版本。

內政部:修民法或專法由政院定調

中央社報導,內政部次長花敬群今天表示,修民法還是立專法,行政院會有較完整的定調,後續將由行政院秘書長陳美伶帶領法務部、內政部,朝向最小衝擊、最大共識的角度來修法。

他說,內政部已初步盤點,約有300個統計表單涉及到夫妻,現已開始著手逐一審視,但須先完成相關立法程序後,表單才能依法更動,在修法同時會開始準備、配合,當法案通過後,會盡快把表單修正完畢 。

花敬群今天列席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查「政黨法」草案前受訪表示,大法官釋憲出來後,站在政府的立場,對於平衡兩性人權絕對樂觀看待,對於同婚違憲相關修法問題,後續將由陳美伶帶領法務部、內政部,朝向最小衝擊、最大共識的角度修法。

花敬群指出,就內政部的角度而言,未來在相關的戶籍法婚姻登記、統計表單及子法,原則上還是會朝向保障同婚的人權,也要兼顧家庭制度的維繫,這都是內政部必須要兼顧平衡的角度。

花敬群指出,修民法還是立專法,最後行政院會有比較完整的定調,未來無論是修專法還是民法,內政部都全力配合中央政府整體政策理念,即使立專法,相信民法必要的修訂還是要搭配,民法的修訂必然要發生。

至於2年內是否有辦法完成修法?花敬群說,因為這就是大法官釋憲的要求,行政部門就是盡力配合完成,並沒有太多可以去討價還價的空間,相信努力做應該做的到。

另外,由於通姦罪指涉的也是男女,通姦罪是否也是違憲,會消失?花敬群說,關於成年人的兩性或同性關係下,與婚姻衝突或認同等問題,會先從社會的理念與共識,來建立基礎。是否因此通姦罪就會不見,未必是這麼單純,只從同婚的角度,通姦罪就會不見,應該不是這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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