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同志不是局外人!」他訴:身為同志的我依然存在

2018-03-09 437

婚姻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等公投案,同志是不是利害關係人?下一代幸福聯盟日前提出反同婚等公投案,聽證會將於登場,但訴求婚姻平等的相關團體去函要求列席發言,但中選會昨以非該案法律上利害關係人為由拒絕。婚姻平權大平台召開記者會,高呼同志不是局外人!

記者李英婷/台北報導【三立新聞網】

「婚姻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」等公投案,同志是不是「利害關係人」?下一代幸福聯盟日前提出反同婚等公投案,聽證會將於今(9)下午登場,但訴求婚姻平等的相關團體去函要求列席發言,但中選會昨以「非該案法律上利害關係人」為由拒絕。婚姻平權大平台除了號召民眾下午一起到徐州路「排隊」,上午也召開記者會,高呼「同志不是局外人!」

2017年5月,大法官釋字748號出爐,指出《民法》未允許同性婚姻已違憲,引起婚姻平權支持者一片歡呼。然而近1年過去,同性伴侶依舊無法結婚,由幸福盟等團體提出之公投案也緊接而來。今年初,幸福盟蒐集連署書提出3個公投案,包括「婚姻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」、「反對國中小實行『同志教育』」、「同性欲結婚應另立『不改變婚姻定義』專法」等,中選會將於今下午舉行聽證會。

婚姻平權大平台、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等團體,今上午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,痛斥這場討論同性婚姻是否交付公投的聽證會,違反《憲法》解釋、侵害特定群體的權益,卻沒有同志聲音,是否合理?為一名同志媽媽的蘇珊現身說明,她與伴侶4年前在加拿大登記結婚並育有2女,婚姻備受親友祝福,雖然沒有法律保障,但家庭很美滿,對於小孩的平等權都是用生命爭取。

蘇珊說,人民有權利對許多國家議題提出公投,但前提必須是不能導致剝奪他人的權益,這是法理或常理都不允許發生,對於反同婚提出「這種欺負少數弱勢、不合常理又違憲的題目,根本就不該出現;對於中選會的決定表達不滿、無法認同。」蘇珊說,她很有自信,如果能讓台灣人民看到她的家庭、認識她的家庭,「我不相信公投會輸掉!」蘇珊還說,她不能接受部分團體為了選舉而犧牲少數人的權利,並剝奪小孩認識自己性向的權利。

記者會上,訴求婚姻平權等代表人不斷陳述「為何性別教育這麼重要?」一名學生小可說,他要分享自身「慘痛」經驗,呼籲學校重視性別教育。小可說,同志青少年的身分,讓他在國、高中時期受到不少困擾與不公平對待,包括同學間的群起嘲笑與謾罵,老師不會制止;「噁心、去死」等仇恨言論充斥著他的校園回憶,「我沒被教導成為一個同志,但面對自己是不是同志是充滿疑問與不安,這些問題當時沒有被回答,身為同志的我仍然存在。」

小可說,學校教育以避而不談方式無視於同志青少年的存在與權益,並沒有使同志消失;性別平等也不會因此培養更多同志,但師生對同志的歧視與仇恨卻可因平等教育而受影響。婦女新知基金會董事、律師林實芳則從法律層面切入,指今聽證的公投案,既違反大法官解釋,也違法《公投法》規定公投不得侵害弱勢族群權益的意旨。

【圖片來源:中央社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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