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首部國家洗錢評估報告出爐 賴揆盼台灣成亞太典範

2018-05-02 1383


為爭取亞太洗錢防制組織(APG)今年11月的第三輪相互評鑑過關,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今(2)日發表首部「國家洗錢及資恐風險評估報告」,其中「洗錢及資恐威脅評等表」9大類型犯罪中,平均每年合計約新台幣1000億元犯罪所得流出及流入5大國家或地區,排名第一的是中國大陸。

記者盧素梅/台北報導【三立新聞網】

為爭取亞太洗錢防制組織(APG)今年11月的第三輪相互評鑑過關,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今(2)日發表首部「國家洗錢及資恐風險評估報告」,其中「洗錢及資恐威脅評等表」9大類型犯罪中,平均每年合計約新台幣1000億元犯罪所得流出及流入5大國家或地區,排名第一的是中國大陸。

行政院長賴清德、法務部長邱太三、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主任蔡碧仲、金管會主委顧立雄等官員,今天出席國家洗錢及資恐風險評估報告首部發表會。賴清德期盼11月的亞太防制洗錢組織(APG)第3輪評鑑,台灣能一舉過關。

評估報告指出,台灣深受洗錢「非常高度威脅」的犯罪有8大類型,包括毒品販運、詐欺、組織犯罪、貪污、走私、證券犯罪、第三方洗錢、稅務犯罪。邱太三簡報時提及,「高度威脅」的犯罪則是智慧財產犯罪,賴清德說,這9個就是目前台灣在洗錢防制上的「弱點」,也是政府積極在打擊的犯罪作為。

該報告並指出,在非常高度與高度威脅的犯罪中,犯罪所得流出前5大國家或地區分別為中國大陸、香港、澳門、馬來西亞以及同樣並列第5大的菲律賓、印尼及越南;犯罪所得流入前5大的國家或地區分別為中國大陸、香港、澳門、越南及菲律賓。

根據評估報告,其中在毒品販運項目,依據每年查獲各級毒品數量大盤市價與查扣金額估算,每年約新台幣180億元;而詐欺類型估算每年平均新台幣350億元流出;組織犯罪所得估算每年平均約百億元;貪污犯罪近3年平均每年4億元;走私依海關私菸估計,每年所得新台幣10億元;證券犯罪各類型合計每年約160億元;第三方洗錢每年約150億元;稅務犯罪逃漏稅額約50多億元;智慧財產犯罪近年平均約7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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